安全预警

九江海事局气象类四级(蓝色)水上交通安全预警(2017437-094)

文章来源:九江局 更新时间:2018年01月02日
 
据现场观测,目前九江辖区突发大雾,能见度不良,影响船舶航行安全。九江海事局决定于2018年1月231日0730时起实施气象类四级(蓝色)水上交通安全预警。 安全预警类别、等级:气象类四级(蓝色)水上交通安全预警。 安全预警范围:长江下游航道里程844KM至长江下游航道里程716KM。 安全应对措施和防范建议: 1、各有关单位、船舶应做好大雾天气下的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人、物安全; 2、各船舶注意收集气象预报和海事部门预警信息,密切关注气象变化,采取安全预防措施,根据自身情况及时选择安全地点锚泊扎雾,加强锚泊值班; 3、各渡船落实恶劣天气禁航制度; 4、各海事部门落实渡区、桥区水域临时禁航交通管制; 5、各海事处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安全信息播发,加强对客渡船安全监控,贯彻实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防止碰撞、触礁、搁浅等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