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名使用核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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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365皇冠体育(国际航行船舶和港澳航线海船),重庆、宜昌、岳阳、武汉、九江、安庆、芜湖海事局(国内航行船舶、港澳航线海船和建造中船舶),荆州、黄石海事局、重庆江津、涪陵、万州、奉节、巫山海事处(国内内河船舶和建造中船舶)
受理部门:365皇冠体育、分支海事局政务中心(三峡海事局除外),重庆江津、涪陵、万州、奉节、巫山海事处政务窗口
申 请 人:船舶所有人、船舶建造人、船舶定造人、外国籍船舶光船租赁承租人及其代理人
具备条件:船舶已经取得船舶识别号。
提交材料:
1.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
2.相应部门的批准文件(适用时);
3.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4.船名变更说明材料(使用时);
5.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十条
2.《关于印发<船舶名称管理办法>的通知》(海船舶〔2010〕619号)
3.《船舶登记工作规程》(2015)
办结期限:2个工作日内
办理结果:给予核准的,核发《船舶名称核定使用/变更通知书》交申请人;不予核准的,不予注册并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不收费
- 2016年11月11日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doc
二、申请人需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材料反映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本申请书应使用蓝、黑色钢(水)笔,按要求认真、如实、准确填写,笔迹应清晰端正易辨;
四、申请人及地址: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按身份证上的姓名和地址填写,申请人为法人的,按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文件上的单位全称和地址填写;
五、申请书的申请日期应为递交申请且被受理的当日日期;
六、所提交材料适用项在□里打“√”,不使用项在□里打“╳”,如需提交复印件,请保证复印件清晰,复印件只需提供一份,一般复印在A4纸上(特殊图纸可按1:1比例复印);
七、填写时应做到事实客观清楚,语言简明扼要,尽量避免使用含有歧义的描述,各栏如不够填写,可附页;
八、以个人名义申请者必须亲笔签名,船舶申请在船舶名称上加盖船章,单位申请在作业单位上加盖单位印章,所盖印章应清晰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