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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船舶所有权登记

实施机关:365皇冠体育(国际航行船舶和港澳航线海船),重庆、宜昌、岳阳、武汉、九江、安庆、芜湖海事局(国内航行船舶、港澳航线海船和建造中船舶),荆州、黄石海事局、重庆江津、涪陵、万州、奉节、巫山海事处(国内内河船舶和建造中船舶)

受理部门:365皇冠体育、分支海事局政务中心(三峡海事局除外),重庆江津、涪陵、万州、奉节、巫山海事处政务窗口               

申 请 人:船舶所有人

具备条件:

1.申请人合法取得船舶所有权;

2.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相关规定;

3.属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管辖(建造中船舶在建造地登记机关);

4.进口船舶符合国家有关进口船舶船龄限制规定并且进口手续合法、完备;

5.船舶名称经过核准。

提交材料:

1.《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申请书》;

2.所有权共有情况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适用于共有情况);      

3.船舶所有权取得合法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船舶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或购船发票和交接文件或船舶拍卖文书等),建造中的船舶需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及船舶所有权归属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

4.海关完税、免税等证明(适用于购入外国籍船舶);

5.合资公司出资额的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适用于中外合资公司所有的船舶);

6.原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明书(适用于原已登记过的船舶);

7.船舶技术资料及其复印件;

8.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书(适用时);

9.4吋或5吋船舶照片(正横2张、侧艏1张、正艉1张,已登记烟囱标志的还需提交烟囱照片1张);

10. 委托证明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11. 经核准的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

12.船舶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五、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三十八条

4.《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第十二、十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实施若干问题说明》第六、七、八、九、二十四条

办结期限:7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颁发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登记费以200元为基数(未满50净吨的,以100元为基数),每增加1净吨加收1元,超过1万净吨的,超过部分减半计收,拖轮按每千瓦0.5元计收。(1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和500总吨以下海船免征船舶登记费)

(二)光船租赁登记

实施机关:365皇冠体育(国际航行船舶和港澳航线海船),重庆、宜昌、岳阳、武汉、九江、安庆、芜湖海事局(国内航行船舶、港澳航线海船和建造中船舶),荆州、黄石海事局、重庆江津、涪陵、万州、奉节、巫山海事处(国内内河船舶和建造中船舶)

受理部门:365皇冠体育、分支海事局政务中心(三峡海事局除外),重庆江津、涪陵、万州、奉节、巫山海事处政务窗口

申 请 人:船舶所有人和光船租赁承租人、外国籍船舶光船租赁承租人

具备条件:

1.属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管辖;

2.进口手续合法、完备(光租外国籍船舶);

3.船舶名称经过核准(光租外国籍船舶)。

提交材料:

(一)中国籍船舶以光船条件出租给本国企业或公民的,船舶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持以下材料共同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1.光船租赁登记申请书;

2.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

4.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

5.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6.船舶国籍证书(适用于已办理国籍登记的船舶);

7.光船租赁合同或者融资租赁合同;

8.承租人出具的知悉该船已设置抵押的文书(适用于已办理抵押权登记的船舶);

9.出租人融资租赁资格证明及其复印件(适用于融资租赁船舶)。

(二)中国企业或公民以光船条件租进外国籍船舶的,承租人应当持以下材料到其住所地船舶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1.光船租赁登记申请书;

2.承租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

4.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

5.法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有效船舶技术证书;

6.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中止或者注销船舶国籍证明书,或者将于重新登记时立即中止或者注销船舶国籍的证明书;

7.光船租赁合同正本、副本;

8.办结海关手续的证明材料。

(三)中国籍船舶以光船条件出租境外的,出租人应当持以下材料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1.光船租赁登记申请书;

2.承租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

4.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

5.光船租赁合同或者融资租赁合同;

6.出租人融资租赁资格证明及其复印件(适用于融资租赁船舶)。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百四十四至一百五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六、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三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三十八条

5.《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第八、九、十二、十四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实施若干问题说明》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  

7. 《关于融资租赁船舶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舶[2010]524号)第一条

办结期限:7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将光租情况录入所有权证书,核发船舶光船租赁登记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按照租赁总金额1‰计收

(三)船舶抵押权登记

实施机关:365皇冠体育(国际航行船舶和港澳航线海船),重庆、宜昌、岳阳、武汉、九江、安庆、芜湖海事局(国内航行船舶、港澳航线海船和建造中船舶),荆州、黄石海事局、重庆江津、涪陵、万州、奉节、巫山海事处(国内内河船舶和建造中船舶)

受理部门:365皇冠体育、分支海事局政务中心(三峡海事局除外),重庆江津、涪陵、万州、奉节、巫山海事处政务窗口           

申 请 人:船舶所有人及抵押权人

具备条件:

1.20总吨以上的船舶(20总吨以下的船舶抵押登记参照办理);

2.属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管辖(建造中船舶在建造地登记机关);

3.抵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提交材料:

(一)现有船舶申请船舶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船舶抵押权登记申请书;

2.三分之二以上财产份额或约定财产份额的共有人同意设定船舶抵押的证明文书(适用于多人共有情况);

3.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

5.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

6.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7.船舶抵押合同及其主合同;

8.承租人同意船舶设定抵押的文书(适用于已办理光船租赁登记的船舶);

9.船舶抵押权转移合同、债权转让合同、抵押权人已经通知抵押人的证明文书、原抵押权登记证书(适用于船舶抵押权转移);

10.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对船舶现状及船舶价值确认的书面文件;

11.船舶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建造中船舶申请船舶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船舶抵押权登记申请书;

2.三分之二以上财产份额或约定财产份额的共有人同意设定船舶抵押的证明文书(适用于多人共有情况);

3.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4.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

5.抵押人拥有船舶所有权的证明,该证明可以是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船舶建造合同(船舶建造合同中对建造中船舶所有权归属约定不明的,还应提交船舶建造合同各方共同签署的建造中船舶所有权归属证明);

6.船舶抵押合同及其主合同;

7.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对船舶现状及船舶价值确认的书面文件;

8.船舶检验机构出具的船舶建造阶段证明及其认可的5张以上从不同角度拍摄且能反映船舶已建成部分总体状况的照片;

9.抵押人、抵押权人共同出具的船舶未在其他登记机关办理过所有权、抵押权登记并且不存在中国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适用国法律禁止设置抵押权情况的声明;

10.船舶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六、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三十八条

4.《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实施若干问题说明》第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十一至二十、二百七十一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四条

办结期限:7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将有关抵押人、抵押权人和船舶抵押情况以及抵押登记日期载入船舶登记簿和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并向抵押权人核发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按船舶抵押额的0.5‰收取登记费

 

(四)废钢船登记

实施机关:365皇冠体育(国际航行船舶和港澳航线海船),重庆、宜昌、岳阳、武汉、九江、安庆、芜湖海事局(国内航行船舶、港澳航线海船),荆州、黄石海事局、重庆江津、涪陵、万州、奉节、巫山海事处(国内内河船舶)

受理部门:365皇冠体育、分支海事局政务中心(三峡海事局除外),重庆江津、涪陵、万州、奉节、巫山海事处政务窗口

申 请 人:船舶所有人

具备条件:

1.属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管辖;

2.合法取得船舶所有权;

3.已办理注销手续。

提交材料:

1.《废钢船登记申请书》;

2.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

3.进口审批文书及海关完税单(适用于购入外国籍船舶);

4.船舶所有权、国籍注销证明书及其复印件(适用于购入外国籍船舶);加盖废钢船印章的注销证明书及其复印件(适用于中国籍船舶);

5.船舶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6.委托证明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拆解船舶监督管理规则》全文

3.《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实施若干问题说明》第十一条

办结期限:7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核发《废钢船登记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船舶变更登记

实施机关:365皇冠体育(国际航行船舶和港澳航线海船),重庆、宜昌、岳阳、武汉、九江、安庆、芜湖海事局(国内航行船舶、港澳航线海船和建造中船舶),荆州、黄石海事局、重庆江津、涪陵、万州、奉节、巫山海事处(国内内河船舶和建造中船舶)

受理部门:365皇冠体育、分支海事局政务中心(三峡海事局除外),重庆江津、涪陵、万州、奉节、巫山海事处政务窗口

申 请 人: 船舶所有人、抵押权人、光船承租人、经营人

具备条件:

1.属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管辖;

2.船舶登记项目变更;

3.利害关系人同意变更;

4.船舶共有人同意变更(共有船舶)。

提交材料: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变更项目的证明材料(必要时,审查三分之二以上份额或者约定份额的共有人书面同意变更的文书);

3.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

4.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

5.与变更项目有关的船舶登记证书;

6.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抵押权人、光船承租人等船舶权利人同意变更的文书(适用时);

7.《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书》(适用时);

8.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三十八条

5.《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实施若干问题说明》第二十七条    

办结期限:7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原因。

收费标准:船舶更名或船籍港变更不收费,船舶登记项目变更50元

(六)船舶注销登记

实施机关:365皇冠体育(国际航行船舶和港澳航线海船),重庆、宜昌、岳阳、武汉、九江、安庆、芜湖海事局(国内航行船舶、港澳航线海船和建造中船舶),荆州、黄石海事局、重庆江津、涪陵、万州、奉节、巫山海事处(国内内河船舶和建造中船舶)

受理部门:365皇冠体育、分支海事局政务中心(三峡海事局除外),重庆江津、涪陵、万州、奉节、巫山海事处政务窗口

申 请 人:原船舶所有人、抵押权人、光船承租人

具备条件:

1.属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管辖;

2.船舶没有扣押、没有未决纠纷;

3.抵押权人同意注销(船舶设有抵押时);

4.船舶共有人同意注销(船舶为共有船舶时);

5.光船承租人同意注销(提前终止光租时)。

提交材料:

       1.所有权注销

(1)《船舶注销登记申请书》;

(2)说明所有权注销原因的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明文书;

(3)抵押权人同意船舶转让的文书(对于已办理抵押权登记的船舶);

(4)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5)(临时)国籍证书(适用于已经办理(临时)国籍证书的船舶);

(6)船舶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7)委托证明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8)已通知光船租赁承租人的证明文书(适用于已办理光船租赁登记的船舶);

(9)承租人同意注销船舶所有权登记的文件(适用于融资租赁船舶);

(10)船舶共有人同意注销船舶所有权登记的文件(船舶为共有船舶时);

(11)船舶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2.(临时)国籍注销登记

(1)《船舶注销登记申请书》;

(2)(临时)国籍证书(适用于已经办理(临时)国籍证书的船舶);

(3) 申请(临时)国籍注销登记的支持文书 ;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5)委托证明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6)船舶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3.抵押权注销登记

(1)《船舶注销登记申请书》;

(2)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3) 抵押权人同意解除抵押的相关证明文件;

(4) 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

(5)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6)委托证明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7)船舶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4.光船租赁注销登记

(1)《船舶注销登记申请书》;

(2)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3)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4)终止光船租赁关系的证明文件;

(5)光船租赁登记证书;

(6)委托证明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7)临时船舶国籍证书(适用于以光船租赁或者融资租赁条件从境外租进的船舶);

(8)船舶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四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三十八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拆解船舶监督管理规则》第七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实施若干问题说明》第二十八至三十一条   

7.《关于融资租赁船舶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舶[2010]524号)第四条

办结期限:7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发给相应的证书或证明书;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

实施机关:365皇冠体育(国际航行船舶和港澳航线海船),重庆、宜昌、岳阳、武汉、九江、安庆、芜湖海事局(国内航行船舶、港澳航线海船和建造中船舶),荆州、黄石海事局、重庆江津、涪陵、万州、奉节、巫山海事处(国内内河船舶和建造中船舶)

受理部门:365皇冠体育、分支海事局政务中心(三峡海事局除外),重庆江津、涪陵、万州、奉节、巫山海事处政务窗口

申 请 人:船舶所有人、经营人

具备条件:

1.属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管辖;

2.与登记在先的船舶烟囱标志或公司旗标志没有重复。

提交材料:

1.《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申请书》;

2.标准设计图纸(一式五份);

3.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设计说明;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5.委托证明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6.申请人拥有的至少一艘中国籍船舶的所有权登记证书或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实施若干问题说明》第二十六条

3.《船舶烟囱标志和公司旗登记管理办法》

办结期限:7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 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货物系固手册》签注

实施机关:365皇冠体育

受理部门:365皇冠体育政务中心              

申 请 人: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其代理人

具备条件:

1.船舶在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的适用于SOLAS公约特别规定的货船;

2.船舶已配备拟提交审核的《货物系固手册》;

3.船舶满足相应的技术条件并配备了相应的设备与材料。

提交材料:

1.国际航行船舶《货物系固手册》审批申请表;

2.货物系固手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

3.《系固设备维护检查记录簿》近期记录复印件(新建船舶免);

4.船舶总布置图;

5.系固设备布置图;

6.船舶系固安全评估文件;

7.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8.委托证明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办理依据:

1.《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94年修正案第Ⅵ/5条、第Ⅶ/5条

2.《货物积载和系固安全操作规则及其修正案(A.714(17)号通函》

3.《滚装船运输车辆紧固导则》(A.489(Ⅻ)决议)

4.《船上货运单元和车辆安全积载问题应考虑的因素》(A.533(13)决议)

5.《货物系固手册》(MSC385通函)

6.《关于国际航行船舶<配备货物系固手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7.关于发布新版《编制<货物系固手册>导则》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8.《国际航行船舶〈货物系固手册〉审批规定》

办结期限:1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予以签注;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签注并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不收费

一、本申请书是申请人履行正当手续的法律依据,申请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按规定要求办理申请手续;

二、申请人需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材料反映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本申请书应使用蓝、黑色钢(水)笔,按要求认真、如实、准确填写,笔迹应清晰端正易辨;

四、申请人及地址: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按身份证上的姓名和地址填写,申请人为法人的,按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文件上的单位全称和地址填写;

五、申请书的申请日期应为递交申请且被受理的当日日期;

六、所提交材料适用项在□里打“√”,不使用项在□里打“╳”,如需提交复印件,请保证复印件清晰,复印件只需提供一份,一般复印在A4纸上(特殊图纸可按1:1比例复印);

七、填写时应做到事实客观清楚,语言简明扼要,尽量避免使用含有歧义的描述,各栏如不够填写,可附页;

八、以个人名义申请者必须亲笔签名,船舶申请在船舶名称上加盖船章,单位申请在作业单位上加盖单位印章,所盖印章应清晰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