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从事船员、引航员培训业务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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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部海事局
受理部门:365皇冠体育政务中心
申 请 人:拟从事船员培训的机构
具备条件:
1.有符合交通运输部规定的与培训类别和项目相匹配的具体技术要求的场地、设施和设备;
2.有符合交通运输部规定的与培训类别和项目相匹配的具体技术要求的教学人员,教学人员的80%应当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组织的考试,并取得相应证明。
3.有与船员培训项目相适应的管理人员:
(1)配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设施设备管理人员、培训发证管理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
(2)教学管理人员至少2人,具有航海(水运)类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其他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熟悉相关法规,熟悉所管理的培训项目;
(3)教学设施设备管理人员至少1人,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操作所管理的设施、设备。
4.有健全的船员培训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学员管理制度、教学人员管理制度、培训课程设置制度、培训证明发放制度、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
5.有健全的安全防护制度,具体包括人身安全防护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制度等;
6.有符合交通运输部规定的船员培训质量控制体系。
提交材料:
1.《船员培训机构资质审批申请表》;
2.培训机构的法人代码证;
3.培训场地、设施、设备的情况说明;
4.教学人员的学历、专业、职称、教学经历、船上服务资历、所持证书等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
5.管理人员的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
6.法规、技术资料的配备情况说明;
7.船员培训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护制度文本;
8.船员培训质量控制体系文件;
9.其他有关材料及其复印件(如所申请开展的船员培训项目、规模的可行性评估报告等)。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三十六至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三十条
办结期限:3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的,予以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不收费
- 2016年11月10日船员培训机构资质申请表.doc
二、申请人需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材料反映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本申请书应使用蓝、黑色钢(水)笔,按要求认真、如实、准确填写,笔迹应清晰端正易辨;
四、申请人及地址: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按身份证上的姓名和地址填写,申请人为法人的,按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文件上的单位全称和地址填写;
五、申请书的申请日期应为递交申请且被受理的当日日期;
六、所提交材料适用项在□里打“√”,不使用项在□里打“╳”,如需提交复印件,请保证复印件清晰,复印件只需提供一份,一般复印在A4纸上(特殊图纸可按1:1比例复印);
七、填写时应做到事实客观清楚,语言简明扼要,尽量避免使用含有歧义的描述,各栏如不够填写,可附页;
八、以个人名义申请者必须亲笔签名,船舶申请在船舶名称上加盖船章,单位申请在作业单位上加盖单位印章,所盖印章应清晰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