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上级的指示、决定。
2.负责全局机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核定的管理、上报和审批工作;负责全局体制改革的实施、推进工作。
3.归口管理全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局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招录工作。
4.归口管理全局干部人事工作。按照授权,负责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处级海事处(引航站、通信信息中心、后勤管理中心)班子建设,管理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
5.归口管理全局公务员,负责局机关公务员日常管理工作;
6.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等工作。
7.归口管理全局劳动工资、工资总额计划;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发放、调整和审核工作;负责海事职务等级标识管理。
8.负责人力资源统计和劳动工资统计工作及其他人事教育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全局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处级干部和局机关工作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
9.归口管理全局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制订局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实施。
10.指导全局劳动保护、保险福利、劳动纪律等工作;归口管理全局人员自身安全工作。
11.负责办理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归口特种身份人员因私出国(境)的报备管理。
12.负责落实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3.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